当前位置:首页 - > 区域频道 - > 区域提示

云南出台噪声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3-12-26    来源:中国环境报

《云南省噪声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于2023年10月30日正式颁布实施。为全面解读《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准确把握《实施方案》精神实质,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近日联合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加快解决一批噪声影响突出问题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兰骏介绍,近年来,云南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并取得积极进展。但与人民群众期望相比,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相比,噪声污染防治成效还不明显。近年来,云南省噪声投诉居高不下,在环境投诉中,噪声污染投诉占比最高,越来越成为环境领域集中投诉的热点和焦点,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发布实施《实施方案》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内在要求。 《实施方案》共十章46条,以“抓好源头管控、打好技术基础、补齐领域短板、强化机制弱项、紧抓责任落实”为着力点,强化源头预防、严格传输管控、着重受体保护,鼓励宁静区域建设,优化纠纷处理途径。结合各类噪声特点,分类管控、综合施策,循序渐进、多措并举,齐抓共管、社会共治。 《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是: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有效落实治污责任,稳步提高治理水平,加快解决一批噪声影响突出问题,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逐步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到2025年,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实施方案》立足云南实际,根据声环境保护需要,针对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谋划了夯实声环境管理基础,推动持续改善;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控制污染新增;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严格夜间施工管理;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力度,推动各领域分步治理;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完善相应管理措施;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发挥科技教育支撑作用;系统推进噪声监测,严格监督执法;明确防治责任落实,引导全民共治9项重点任务,构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将噪声污染防治纳入省级生态环保督察

兰骏指出,《实施方案》是云南省今后一个时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宁和谐生活环境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云南实际,细化国家《“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强化了重点管控措施,完善了社会共治措施。《实施方案》主要有坚持人民至上,努力营造安宁和谐生活环境;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源头防控;聚焦重点,分类管控;稳中求进,综合施策;齐抓共管,社会共治5个方面的特点。 在坚持人民至上、努力营造安宁和谐生活环境方面,针对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污染问题,强化源头预防、严格传输管控、着重受体保护,鼓励宁静区域建设,优化纠纷处理途径,加快解决一批噪声影响突出问题。 在聚焦重点、分类管控方面,结合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特点,严格责任制度落实,细化重点领域监管,鼓励典型示范引领,提高噪声污染治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实效性。 在齐抓共管、社会共治方面,涉及噪声污染防治的16个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强化上下联动。同时,增强公众参与,深化自治管理,优化纠纷解决方式,实施全民行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调动与发挥社会力量共同治理噪声污染,推动逐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着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治理、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此外,《实施方案》将噪声污染防治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了省级生态环境、住建、公安、交通等部门分别对工业企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同时,将噪声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评价。对未完成考核目标任务、声环境质量改善规划设定目标的地区,以及噪声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依法通报、约谈,限期整改。

多部门协调联动推进《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兰骏表示,虽然云南省噪声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但一些区域、领域噪声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噪声污染投诉居高不下,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下一步,云南省生态环境部门将认真落实好《实施方案》,结合部门职责,突出抓好夯实声环境管理基础;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监管;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分类施治,完善相应管理措施;加大噪声监管执法力度;加快解决一批噪声影响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噪声监测能力等6项工作。 “目前,省内已建成公路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多为安装声屏障、绿化或安装隔声窗等。对于已开展生态环保验收的项目,验收阶段开展包含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24小时交通噪声、交通噪声衰减断面、声屏障降噪效果在内的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已采取的噪声减缓措施降噪效果明显。”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彭智辉说,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加强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使用;强化部门协同作用;从源头降噪入手,加大科研力度,对降噪路面进行开发和研究,对路面材料进行进一步优化;科学评估综合交通项目噪声防控措施的成效,研判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督促营运项目责任单位,依据规定开展噪声监测和故障诊断,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保持减振降噪设施正常运行;加大对宣传力度,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云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杨洪表示,为有效整治社会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维护公共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省公安厅通过强化组织部署、摸排研判、精准打击、源头治理、教育警示等有力举措,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下一步,省公安厅将认真贯彻《实施方案》,结合部门职责,进一步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