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3-03-24 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办发〔20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修订后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8月17日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
2023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