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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房企不得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工程款 时间:2022-12-23    来源:观点网

12月21日消息,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的通知。 通知显示,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合同总价(暂估价)300万元以上、合同工期3个月以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向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房地产开发企业选择资金共管方式替代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项目开始预售后,可使用监管账户内的预售资金等额替代共管资金,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包单位、预售资金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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