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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助推全面乡村振兴 时间:2022-12-02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并做出了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力度、支持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户信用贷款等系列工作部署。“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具体举措首次被写入党代会报告,具有极其重要的标志性意义。一方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金融工作提出了更系统具体的要求,另一方面,现有农村金融体系本身还存在短板弱项,农村金融服务还存在薄弱环节,农村金融机构还存在发展不足。

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现实需求

(一)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建设投入资金需求巨大。要落实总书记对四川在新时代打造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的要求,迫切需要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建设“两大基础工程”,优化农业生产各项基础设施。十四五期间,四川省规划新建高标准农田1230万亩,改造提升598万亩;规划建设31个重大水利工程和6000多个中小型水利工程,仅此两项资金投入规模近1.5万亿元。宜居乡村建设任务仍然繁重,农村电网、通信网建设项目及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刚性投入资金巨大。除了财政投入外,需要有效利用好金融杠杆,重点解决好中长期涉农资金投入问题。

(二)农业产业现代化体系建设融资需求巨大。四川是农业大省,但大而不强,体现在农业生产规模大但农产品结构失衡,地区间农村特色产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科技对农业生产支撑不足,产业化水平低,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等。要优化农产品结构,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需要从研、产、供、运、储、销各个环节加大资金投入强度,充分发挥金融作为资源配置手段的作用,培育起能带动广大农户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生产的梯级产业体系。

(三)农民实现生活富裕需要实现金融服务供给均衡化。四川作为农业人口大省,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仍达2.4:1,地区间农民收入水平差距较大,农民持续增收缺乏新的支撑和动力,制约农民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障碍还未完全消除。要保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防范不出现规模性返贫任务仍然艰巨。金融服务作为基础公共服务的一部分,特别需要重点解决好金融服务农民增收致富的问题。

全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金融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但存在巨大的优化空间。四川省已建立起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94家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53家村镇银行在内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体系,尤其四川农信系统已建成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超过5200个营业网点的农业农村金融服务网络,采用“银政”、“银企”、“银商”共建模式,建成2.7万个金融便民服务点,1万个集金融、政务、村务、电商、民生、物流于一体的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完成以后,全省乡镇(街道)、建制村数量大幅减少,初步形成中心镇村辐射带动的乡村开发新布局,农村金融服务网络急需根据新的乡村国土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调整。此外,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主要金融交易对现金依赖程度较高,农村数字技术应用场景不足,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体系普及程度远低于发达地区,以数字化金融赋能乡村产业创新转型的能力仍较低。

(二)三农资金供给总量快速增长,但重点领域仍存在显著不足。全省涉农贷款余额逐年保持快速增长势头,2021年末全省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已达2.09万亿元,增速达10.14%,融资利率总体呈现持续下降趋势,但中长期资金供给仍存在不足,尤其是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资金支持力度仍待进一步加强。涉农财政资金实现全面统筹整合,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乡村振兴领域机制逐步落地落实,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财政统筹、市场参与、财金互动的资金筹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但2021年来随土地出让困难,资金筹集投入存在客观困难。同时,由于农业农村领域基础建设项目公益属性强,资金投入回报机制难以实现自平衡,市场资本参与动员难度较大,项目融资普遍存在巨大困难。另一方面,支持农业产业发展信贷总量占比仍然较低,2021年末全省银行业普惠涉农贷款余额3936亿元,持续实现“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目标,但普惠涉农贷款总量仅占全省银行业贷款余额的4.9%。

(三)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但多个领域仍不同程度存在真空。从融资服务模式看,全省已全面建立涵盖农业信贷、农业保险、支农债券、农业担保、农机融资租赁在内的产业融资服务体系,但各类金融服务主体的协同性,以及服务的有效性仍待提高。农业生产群体中征信白户占比高,提供授信服务存在客观困难。种养殖业、农资生产、流通中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程度较高的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初步缓解,但特色农业、文旅等非标准化产业资金获得能力仍然偏弱。随国际形势动荡,农产品价格周期性波动加剧,但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农产品期货等风险对冲金融工具推广进度远低于预期。农村土地、房产、股权等要素资产流转交易机制仍未全面通畅,导致涉农领域金融风险处置成本居高不下,给金融机构有效介入造成障碍。

(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即将全面完成,但发展不足、抗风险能力弱的矛盾仍然突出。全省超过80%的农信社已完成农商行改制,省级信用联社改革方案已初具雏形,预计在2023年内将完成全面改革。但部分农村金融机构自身发展不足,存贷比显著低于沿海发达及中部地区同类机构水平,偏远地区农村金融机构自身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个别法人治理机制弱化,进入监管部门高风险机构名单。省级以下农业担保公司担保能力不均衡,部分重点农业市县受限于财政实力,对农担公司资金补足能力有限。省农担公司截至目前在保余额仅90亿元左右,农业担保体系对农业产业化发展融资的支撑作用尚未充分体现。

(五)工作机制尚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乡村振兴新要求。与其他行业相比,涉农领域行业、统计数据相对缺失,金融机构开展有效风险判断存在信息不足的困难。扶贫再贷款、支农再贷款等农村金融政策性支持工具完整,但部分环节针对性、有效性仍待进一步提高。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已实施15年未修订,不能真实反映乡村振兴发展中金融服务实际水平。金融监管涉农考核机制主要偏重农村银行业机构,未能全面覆盖银、证、保、期等各类金融服务主体。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部门对普惠性金融机构考核机制以净利润、资本收益率为导向,不利于充分调动其支农惠农的积极性。

对策建议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过程中,应切实以农村金融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更加充分,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完善为目标,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可得性、有效性。建议可从下列方面采取措施:

(一)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数字乡村建设进程、“互联网+政务服务”拓展,在保障数据安全前提下推动相关数据共建共治共享,以数字技术赋能金融风险防控。积极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推广,鼓励数字人民币在乡村金融服务领域的多场景利用。优化乡村金融服务网络布局,鼓励金融机构结合乡村片区开发布局优化、调整、新设服务网点。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农村综合金融服务站建设,整合文化、商业、物流、政务等资源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

(二)优化农村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加快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积极引入具有业务、渠道等协同效应的全国性农业龙头企业作为战略投资人,理顺全省农村信用社公司治理,提升管理水平。多渠道补充农村金融机构资本金,做强农村金融机构资本实力,提升风险与内控管理能力,提高内生可持续发展动力。积极引进农业保险机构,加大重点农产品品种的保险覆盖面。强化省、市、县各级农业担保公司资本金补充机制,倾斜性加大对重点农业地区农担公司的风险分摊、资金注入力度,持续提高其风险分摊能力。

(三)优化构建农村金融服务支撑体系。出台激励措施,全面推广整村授信模式,加快推进农村普惠信贷,扩大农户授信、用信覆盖率。建立健全农村生产要素流转融资服务平台,实现交易平台与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收储公司、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效衔接,形成农村资源要素抵押登记、流转处置、风险分担闭环,降低农村风险处置的交易成本。推进农村金融领域司法诉讼与执行体系进步,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提高涉农领域司法执行效率。健全优化多部门协同的联合信用信息体系与失信联合惩戒体系。

(四)提高农业农村重点领域融资能力。建强农业农村领域融资主体,探索组建省级农业投资主体,进一步整合省、市两级国有企业平台,重点投资支持省内战略优势农业产业项目开发。通过统筹农、林、水等各领域财政资源,探索设立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推动高标准农田、重大水利、农村环境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鼓励多渠道筹集农业农村发展资金,加大乡村振兴专项债包装与发行力度,鼓励各地区、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发行乡村振兴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积极协调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对我省涉农基建项目的支持。

(五)优化农村金融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风险分摊机制,继续强化农村金融财金互动奖补政策,加大农业担保、农业保险对产业化、规模化农业项目的支持力度。主动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试点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加大农村金融人才培育机制,建立农业科技、农村金融、农业产业等行业人才常态化交流挂职、教学机制。优化普惠性金融机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弱化当期盈利指标,建立以服务农村农业发展效果为主要目标、以中长期表现为评价重点的考核体系。

(作者:杜凌艳,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蒲天乐,成都市大邑县人民政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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