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四部门关于开展“重庆市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10-10 来源:中经政策法规库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四部门关于开展“重庆市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渝市监发〔2022〕85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经信、司法行政、财政、人力社保、住建、交通、农业农村、商务、退役军人事务、税务部门,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南川支行,各支行,各银保监分局,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14部门关于开展“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2〕75号)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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