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明确培训机构不得含有“大学”“学院”字样 时间:2022-09-19 来源:中国消费网
9月16日,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联合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湖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进一步规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标准》指出,培训机构名称应符合国家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名称中不得含有歧义或误导性词汇,并应含有“培训”二字,不得含有“大学”“学院”字样。并明确: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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