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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2-09-07    来源:中经政策法规库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 (赣府厅发〔2022〕3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精神,促进社会资本参与全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全面服务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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