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储备工作的函 时间:2022-08-10 来源:中经政策法规库
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储备工作的函
各片区管理局: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有关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编号:2022N1070)的要求,为高质量推进数字农业农村,我区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储备工作。请各片区管理局按照附件要求,做好辖区内做好符合条件的实施单位摸底工作、引导实施单位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具体要求见附件)。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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