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行业频道 - > 医药卫生

还在重复检查吗?新规明确检查结果互认规则 时间:2022-02-23    来源:中国经济网

2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哪些项目可以互认? 据了解,《管理办法》所称检查结果,是指通过超声、X线、核磁共振成像、电生理、核医学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