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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印发人工湿地建设运行三年行动计划 2023年年底6条黄河主要支流实现“一河口一湿地” 时间:2021-12-31    来源:大众日报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人工湿地建设运行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提升人工湿地规范化建设运行水平。《行动计划》提出到2023年年底,全省力争新建人工湿地139处,建设面积达到5.7万亩,现有25处功能退化人工湿地完成修复改造,新增或修复河湖缓冲带148千米,努力实现国控断面所在河流上游“一河口一湿地”建设布局。

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简称人工湿地,是指“模拟自然湿地的结构和功能,人为将低污染水投配到由填料(含土壤)与水生植物、动物和微生物构成的独特生态系统中,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协同作用使水质得以改善的工程。或利用河滩地、洼地和绿化用地等,通过优化集布水等强化措施改造的近自然系统,实现水质净化功能提升和生态提质”。

《行动计划》针对山东省黄河流域、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沂沭河流域、小清河及海河流域、半岛流域等6大流域自身特征,因地制宜提出差异化的人工湿地建设及修复改造任务。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负责人郭琦介绍,尤其在黄河流域,明确要以黄河水质稳定达标、有效控制总氮浓度为抓手,坚持“以支保干”,加快黄河主要支流入干流处人工湿地建设,2023年年底前,北大沙河、浪溪河、南大沙河、龙柳河、玉带河、锦水河等6条河流全部实现“一河口一湿地”布局。在东营、济宁、菏泽等市黄河宽滩敏感区域,利用现有坑塘或退养鱼塘建设生态滞留塘,将农田退水通过沟渠就近导入、就地净化,2023年年底前,力争黄河滩区农田退水“零直排”,东营市实现稻田退水“零排放”。

当前,山东省的人工湿地建设不同程度遇到了用地瓶颈,亟待多渠道、多方式拓展用地来源。《行动计划》明确,将人工湿地建设与“污水零直排区”、现代水网、小流域治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现有工程有机衔接、统筹规划,并根据人工湿地具体目标功效,结合饮用水保护、农业生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提出灵活解决方案,一并推进实施。依托“三区三线”划定,将人工湿地用地纳入正在编制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在确保避让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努力保障重点工程用地需求。

针对人工湿地运行管理长效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行动计划》重点就“运维”“成效”“资金”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根据《行动计划》,山东省鼓励采用EOD、PPP等模式开展人工湿地建设运营或引入第三方专业团队负责日常运行维护,由县级以上行政部门监督工作成效,实现“建设-运行-监管”闭环管理。探索采取出售人工湿地处理后的再生水、将污水处理厂下游人工湿地视为厂区配套提标改造设施并支付处理费、因地制宜推进人工湿地与园林景观建设相互融合以带动周边土地溢价增值、参与碳汇交易等方式,深度挖掘人工湿地经济效益产出,反哺日常运维。

据了解,山东省人工湿地建设始于2002年新薛河试点,成功后推广至南四湖全流域,继而逐步在各市落地应用。经过近20年努力,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重要排污口下游、支流入干流处、河流入湖口等关键区域的人工湿地建设布局。截至今年6月,全省共建成人工湿地258处,总面积26.93万亩,总设计处理能力792.04万吨/日,实际处理水量638.87万吨/日,年运行维护经费投入约1.6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