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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再提高!明年起施行 时间:2021-12-30    来源:新浪网

日前,重庆市医保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居民医保一档参保人员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在基本医保起付标准以上至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一档参保人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50%(原为40%);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70%(原为65%)。 二档参保人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75%(原为72%);在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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