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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局宣布废止《个人公积金贷款利息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时间:2021-12-30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所得税征管,公平税负,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于12月28日宣布废止《关于个人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地税二〔1999〕34号,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 被废止的通知中显示,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可从每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照顾;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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