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草原生态保护条例 时间:2021-12-29 来源:中经政策法规库
白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白城市草原生态保护条例》已由白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0日通过,于2021年11月25日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11月30日白城市草原生态保护条例(《白城市草原生态保护条例》已由白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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