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出台首部综合性储备粮管理办法
时间:2021-12-01    
新修订的《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的调整范围扩大至地方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从省级储备扩大到省、市、县三级储备,有利于构建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功能互补、协同高效的粮食储备体系,推动形成“政府为主,社会共担”粮食安全新格局。新《办法》明确,小麦储存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稻谷、玉米不超过3年,食用油不超过2年。承储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轮换,轮入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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