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 时间:2021-11-25 来源:中经政策法规库
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1号)
《四平市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已由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7月27日通过,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
四平市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
(2021年7月27日四平市第八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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