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 时间:2021-11-19 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临港新片区暂时调整实施
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
国函〔2021〕11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商务部、司法部:
你们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同意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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