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20 来源:中经政策法规库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
(鄂自然资函〔2021〕21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全省在建与生产(含停产)矿山生态修复,督促采矿权人切实履行责任义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矿山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在建与生产(含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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