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开展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大宗交易业务的通知 时间:2021-09-26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证函〔2021〕1618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完善债券交易基础设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将在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以下简称固定收益平台)开展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大宗交易业务。现就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业务开展安排
自2021年9月27日(含)起,投资者可以在本所固定收益平台开展可转债大宗交易业务。本所固定收益平台接受可转债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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