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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铁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发布 ——全国炼钢综合废钢比“十四五”末将达30% 时间:2021-09-24    来源:中国冶金报

9月15日,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下称废钢协会)七届一次会员大会在河北省唐山市召开。会议审议并发布了《废钢铁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下称《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末全国炼钢综合废钢比要达到30%。

《规划》提出,废钢铁产业要把握“两个一百年”发展机遇,充分利用好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废钢加工行业和钢渣综合利用行业的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规划》显示,“十三五”期间,我国钢铁企业平均废钢比为18.8%,比“十二五”期间提高7.5个百分点,完成了《废钢铁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废钢比达到20%的目标任务。“十三五”期间,炼钢累计消耗废钢铁8.74亿吨,与用铁矿石炼钢相比累计节约14.86亿吨铁精粉,节能3059亿千克标准煤,减少13.98亿吨二氧化碳和26.2亿吨固体废弃物排放。其中,2020年,我国废钢铁资源总量达到2.6亿吨,包括炼钢消耗废钢2.33亿吨,铸造行业消耗废钢2000万吨,库存为800万吨;2020年炼钢用废钢比为21.8%,达到了近年来的最高水平。

到“十三五”末,工信部共发布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8批510家,撤销已公告企业32家,目前剩余已公告企业478家,年废钢铁加工能力已达到1.3亿吨,占我国废钢铁资源总量的一半以上,废钢铁加工配送体系已初具规模。

“十三五”期间,废钢协会组织专家编制了废钢铁产品行业标准《炼钢铁素炉料(废钢铁)加工利用技术条件》,《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也于2021年1月1日发布实施。

“十三五”期间,废钢加工设备不断升级,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十三五”末,全国已有1000马力以上破碎线500条以上,产能达到7000多万吨。

“十三五”以来,我国每年钢铁渣产生量均超过4亿吨,而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65%,尤其钢渣利用率不足30%。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废钢铁产业将不断提高废钢铁和冶金渣综合利用水平,努力构建我国废钢铁行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同时依托大型钢铁企业建立废钢铁加工配送示范基地,构造更加稳固的钢铁全产业链。

“十四五”期间,废钢铁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包括:不断提高废钢铁应用比例,到“十四五”末全国炼钢综合废钢比要达到30%;提高规范企业废钢铁加工配送能力,废钢铁加工准入企业总的年加工能力达到2亿吨;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做好《炼钢铁素炉料(废钢铁)加工利用技术条件》行业标准和《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制订废钢铁加工设备节能、环保及质量标准,进一步提高废钢铁加工装备水平,鼓励采用先进的加工设备推动产业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培植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废钢行业培训,做好网络平台和期货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鼓励企业利用金融工具避险,推动废钢期货平稳运行;研究和设计开发废钢铁价格指数,指导现货市场定价;推进废钢铁智能检测系统的研发与应用;推动冶金渣深度处理高效利用,逐步实现冶金渣零排放。

同时,《规划》列出了“十四五”期间废钢铁产业重点工程和项目,包括废钢铁加工配送示范工程,运用“互联网+”技术打造的全方位废钢铁产业管理平台项目,区块链+废钢场地运营管理系统项目,废钢智能化自动检验系统,废钢破碎线尾料深度处理、高值化利用项目,报废汽车拆解与废钢加工产品化示范工程,废合金钢按合金成分分类加工配送示范项目,废钢加工装备节能、环保、性能标准研究项目,钢铁渣零排放示范项目,研发和推广钢渣微粉替代水泥成为生产土壤固化剂的主要原料项目等。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钢铁渣开发利用规划,包括:2025年钢铁渣的综合利用率要达到85%,其中高炉渣的综合利用率达到95%,钢渣的综合利用率达到60%;建设钢铁渣零排放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推动高炉渣、钢渣及尾渣深度研究、分级利用、优质利用和规模化利用,推动钢铁渣行业规范发展;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钢铁渣处理工艺技术,不断提升钢铁渣开发利用水平;积极推进钢渣粉粉磨设备的引进、研发,降低设备制造成本,提升钢渣粉的市场竞争力;继续做好钢铁渣产品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衔接工作,打破产品应用的技术壁垒,促进钢铁渣产品的推广应用;等等。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直接还原铁产业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废钢铁加工和冶金渣处理工艺产业发展规划,规划目标分别包括:推动氢冶金等先进技术的研发;积极推广先进国产化的汽车拆解生产线,以满足今后汽车报废高峰期的需求,增加废钢铁资源总量;提高废钢加工设备技术水平,引导国产先进废钢加工设备走出国门,逐步打开国际市场;等等。

此外,《规划》还对“十四五”发展废钢铁产业提出了部分政策建议,包括建议国家将废钢铁产业作为新兴战略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促进废钢铁产业科学发展;建议修订2015年出台的财税【2015】78号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将规范企业退税比例由30%提高到70%,并推动政策落实,以降低企业税负,平抑“税收洼地”的影响;建议在全行业范围内统一所得税的核定方法,降低企业涉税风险,对准入企业免征所得税以鼓励其发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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