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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1-09-22    来源:中经政策法规库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补充通知 (内农牧科发〔2021〕326号) 相关盟市农牧局、财政局: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1〕8号)文件“不得使用其他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农机购置累加补贴”的要求,请你盟市在组织实施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时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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