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境外公募基金条款有关业务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6-04-08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发〔2026〕32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顺应市场发展需要,便利国际中长期资金入市,现就《规定》涉及的境外公募基金条款有关业务安排通知如下:
一、符合《规定》要求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统称合格境外投资者)在境内按基金产品开立证券账户的公募基金,以及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互联互通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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