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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明确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 时间:2025-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1日发布的《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根据公告,上述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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