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行业频道 - > 医药卫生 - > 政策

黑龙江省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暂行办法 时间:2025-06-23    来源:医药网

各市(地)医疗保障局,各公立医疗机构,相关医药企业: 现将《黑龙江省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1日 (主动公开) 黑龙江省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及国家医保局关于推进医药货款直接结算的工作要求,规范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