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暂行办法 时间:2025-06-23 来源:医药网
各市(地)医疗保障局,各公立医疗机构,相关医药企业:
现将《黑龙江省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1日
(主动公开)
黑龙江省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及国家医保局关于推进医药货款直接结算的工作要求,规范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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