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应询答记者问 时间:2024-11-19 来源:中国政府网-政务联播-部门
经国务院批准,2024年11月15日,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密码局发布2024年第51号公告,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 (以下简称《清单》),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清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清单》的出台背景。
答:制定统一的《清单》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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