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6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时间:2024-09-14 来源:内蒙古日报
为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着力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9月9日,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6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提高了我区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增补了旧车在消费者名下持有时间要求。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报废2018年4月30日前(以下日期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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