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时间:2024-09-02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证上〔2024〕553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加强融券逆周期调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现就调整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其中,投资者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20%。
本通知实施前尚未了结的融券合约,融券保证金比例要求仍按照原规定执行,其展期适用本通知的要求。
二、本通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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