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宏观频道 - > 宏观政策

房地产业营改增税收指引 时间:2024-05-29    来源:北大法宝

房地产业营改增税收指引 (2016年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第一部分 纳税人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企业,为增值税纳税人。   二、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两大类。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二部分 征税范围   一、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规定,房地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