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 时间:2024-04-02 来源:南海网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印发,对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市、县人民政府或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行政相对人,省药监局将依职责约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指出问题、给予告诫、明确要求、督促整改。 《办法》列举了未及时消除行政区域内重大药品安全隐患导致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等6种约谈市县政府情形,未依法履行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