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两地共同编制和修订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时间:2024-02-21 来源:美丽重庆
重庆市《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6-2023)《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1545-2023)《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1546-2023)已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23年12月13日发布,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现有企业自2024年7月1日执行。标准要求:水泥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浓度分别控制在35、100、10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