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免收取部分2024年度费用的通知 时间:2024-01-31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发〔2023〕200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持续降低市场成本,经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决定减免相关交易和服务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收沪市存量及增量上市公司2024年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二、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将交易单元使用费收费标准由原每个交易单元每年4.5万元下调至每个交易单元每年3万元,计费期间、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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