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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3-11-24    来源:科学技术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已经中央科技委员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科 技 部  教 育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科院  中国工程院   中国科协       中央军委科技委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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