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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2023年10月修订)》的通知 时间:2023-11-14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证上〔2023〕977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进行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3年5月5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深证上〔2023〕379号)同时废止。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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