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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银保监局转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缴纳2023年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费的通知 时间:2023-07-11    来源:陕西银保监局

陕银保监发〔2023〕11号 各银保监分局,长安银行、西安银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西安辖内各村镇银行、各信托公司、各财务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华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现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缴纳2023年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费的通知》(金发〔2023〕2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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