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3-02-13 来源:中经政策法规库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主要措施,并于2023年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前向省政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的每季度进展情况,12月25日前报告全年落实情况。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要切实扛牢属地责任,加强工作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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