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13 来源:中经政策法规库
各市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自治区医保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保障“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救治需要,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医保发〔2023〕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进行优化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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