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对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信用评价管理 如出具虚假报告将面临法律惩戒 时间:2023-01-09 来源:中国环境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发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这一试行管理办法,湖北将对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信用评价管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如出具虚假监测报告,信用等级将降至D级,还要面临相应法律惩戒。试行管理办法规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总分为100分,采取扣分制,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被评为信用A级(诚信)、B级(良好)、C级(警示)和D级(不良)。根据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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