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支付机构不得基于条码技术从事证券等业务 时间:2017-12-28 来源:证券日报
“支付机构不得基于条码技术,从事或变相从事证券、保险、信贷、融资、理财
、担保、信托、货币兑换、现金存取等业务。”央行昨日发布的《条码支付安全技术
规范》中规定。
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的通知》(银发〔20
17〕296号),配套印发了《条码支付安全技术规范》和《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技
术规范》(银办发〔2017〕242号发布),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央行有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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