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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公路优惠政策有变化,新能源汽车通行费不再减半 时间:2017-01-09    来源:新华网山西频道

1月5日,记者从省高管局了解到,本月起甲醇重卡和燃气重卡新能源汽车行驶我省高速公路,不再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半征收优惠政策,转而享受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货车“新三减”优惠政策。根据相关文件,1月1日起,我省高速公路停止执行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甲醇重卡和燃气重卡新能源汽车可享受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货车“新三减”优惠政策。即:通行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货车交费普惠12%,办理并使用我省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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