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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3-12-17    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12〕3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 意见》精神,为积极推进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 确定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个区所有区级公立医院开展综合改革,并提出以下意 见。   一、总体要求   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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