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户口登记不再区分城乡 落户仅需有住所 时间:2013-01-06 来源:人民日报
只要你在南宁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并符合相关条件,便可将户口迁入南宁市。从1月4日起,广西南宁市正式实施户籍改革新政,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在新制发的居民户口簿上,原先“户别”一栏标注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已被“家庭户”或“集体户”取代。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户口统称“居民户口”。同时,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在经常居住地登记的户口为常住户口。
这次改革的最大亮点,是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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