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 省会石家庄市普通住宅物业费试行市、区分级管理 时间:2012-12-26 来源:河北省信息中心
近日,石家庄市物价局就市区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出台新的管理办法,市区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试行市、区两级物价部门分级管理,新的管理办法明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按照新规定,区内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等级在《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服务指导标准一级(含)以上的,在实施收费时到市物价部门备案;一级以下的,到所在区物价部门备案。
石家庄市物价局要求物价部门在实施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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