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取用地下水3倍征收水费 时间:2011-01-05 来源:河北省信息中心
中经网河北中心讯 记者近日获悉,《河北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2月14日省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将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经批准在地下水超采区取用地下水的,按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取用地下水的,按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3倍征收。办法规定,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取水。超计划取水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下列规定累进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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