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超募资金使用实行量化监管 时间:2010-01-06 来源:证券时报
      		为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尤其是超募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日前发布《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备忘录对超募资金的部分用途作出量化限定;并特别规定单次使用达到一定数额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先审。
备忘录对超募资金的用途作出了严格限制,强调超募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得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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