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明确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 时间:2009-12-29 来源:山西省信息中心
中经网山西中心讯 12月28日,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我省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意见,新《意见》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从2010年起,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从人均100元提高到150元。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6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6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30元。在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补偿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实行“住院统筹+门诊统筹”双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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