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行业频道 - > 行业政策 - > 服务业

四川省中医药条例(2009年修订) 时间:2009-12-17    

四川省中医药条例(2009年修订)   第一条  为发挥中医药资源优势,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障人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中医药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和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的原则。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