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 时间:2009-08-1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防止和减少
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
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应当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以下简称政府责任),适用本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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