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 时间:2009-07-15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
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生态公益林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江西省森林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状况脆弱,对国土
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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