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厦门海关出台新措施进一步服务台资企业 时间:2008-12-01 来源:福建省信息中心
中经网福建中心讯 根据福建省口岸海防办提供的信息,近期,福州、厦门海关出台多项进一步服务台资企业的新措施: 一是对台资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对经海关审核同意的AA类及A类台资企业免证免税,进出口货物报关电子数据可以适用无纸审核、事后交单的“无纸通关”模式;出口货物未进入海关监管场所前,可提前向海关办理电子申报手续,待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后,再办理接单手续。二是对AA类和A类台资企业进出口货物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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