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办法[失效] 时间:1992-01-13 来源:北大法宝
铁道部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办法
(1992年1月13日铁道部铁劳(42)6号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66号令发布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为巩固和发展铁路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促进铁路职工待业子女的安置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劳服企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形式之一。铁路劳服企业是铁路运输生产建设事业的组成部分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