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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 时间:2024-12-23    来源: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12月20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四川省城镇区域户籍人员、城镇区域常住并参加四川省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人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符合规定条件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具体来看,包括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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